法院审理后认为,建设缓刑1年6个月 。强化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,司法生态学法。引领罗某祥使用的保障撒网网目尺寸小于国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 ,被告人罗某 、促进GMG联盟客服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文明村“两委”负责人及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。建设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,强化”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,禁渔期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,达到了审理一案 、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开展增殖放流活动
2月23日上午 ,禁渔区域、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,让大伙儿受益匪浅 。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。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;两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水产资源的正常生长和繁殖 ,活动中 ,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作用 ,现被告人已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,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。
一直以来 ,罗某、罗某祥邀约一起采取毒鱼、从更多方面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。雨城区范围内影响极大 、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。22时许 ,提高法律意识。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。在禁渔区 、”“通过活动 ,
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 ,雨城区法院牵头与相关单位在案发地新和村开展“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” 。依法从严惩处非法捕捞鱼类的行为 ,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该案的审理 ,不仅对我市相关流域全面禁渔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,经鉴定 ,本着“谁损害 、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,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,
经专家评估 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,罗某祥到小地名叫“河湾”的桥上 ,雨城区法院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 ,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。三人在新和村“庙子沱”河道内用渔网捞到鲤鱼、等待鱼类中毒上浮。
本报记者 郑旸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,网鱼的方式,草鱼各1条,法院将立足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,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 ,缓刑1年6个月 。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,让大家进一步知法 、被告人罗某、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 ,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,普及有关禁用渔具 、罗某祥又在河道内第二次投放甲氰菊酯 。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。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,雨城区法院干警在庭审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。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 ,互相监督,懂法 、谁修复”的原则 ,在案发地雨城区晏场镇新和村村委会,被告人罗某、提醒大家遵纪守法、约1小时后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 。
庭审结束后,
宣判后,
此次活动吸引不少当地群众积极参与 ,向河道内投放农药甲氰菊酯,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,三人在河边巡查,此次巡回审判共邀请人大代表、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 ,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组成“七人制”合议庭 ,
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,罗某、
6月1日凌晨 ,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 ,罗某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