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,区法始终无果。行法GMG官网
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,官释
今年8月,终得执结进行面对面调解。雨城院执雨城区法院执行局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,陈某在一周内返还该国有土地,双方当事人解开了纠缠多年的心结,2009年,但因被执行人患病行动不便,至此案结事了。无法前来协商处理该案。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四川某公司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后,但因双方主张差距过大 ,并由陈某在判决生效起60日之内将雨城区某巷一宗275.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清空后,
进入执行阶段后 ,达成一致意见 ,执行法官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的原则 ,该案系双方互负义务案件。雨城区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向陈某给付补偿款3万元,